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租赁自行车交通服务规范 第2部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国家标准,其中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进行了规范,涉及人员管理、车辆及设施、租还车服务、用户信息、车辆投放、回收与停放等多个环节。

根据这一标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辆应具有唯一性编码和显著辨识度,并加装车载智能终端,同时不得安装影响安全骑行的附加装置。运营企业应配备停放秩序维护、调运、维修、保养、保洁等相关服务人员,并定期开展培训,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则应具备用户管理、车辆运行监控、运维人员管理、咨询投诉处理等功能。
用户服务方面,运营企业应在用户注册时告知不适合租车的人群、收费标准、充值退款流程、租还车方法、运营及禁停区域等信息,并通过用户移动终端提供费用结算结果、余额信息查询、故障车快捷上报等服务,同时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并在用户移动终端软件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用户信息管理上,运营企业应对用户实行实名制登记注册,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采集、使用用户信息和业务数据,保障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信息和数据泄露、损毁、丢失。同时运营企业应对用户租还行为进行信用评价。
而在车辆投放、回收和停放方面,企业应根据公众出行需求制定投放方案、确定投放规模、投放区域,并按照城市相关要求设置停放区,通过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引导用户规范停放。
此前曾有报道称,多地用户反映骑行过程中出现车辆突然自动关锁急停的情况,经调查发现,除车辆故障外,部分区域存在共享单车超量投放以及“一码多车”现象,可能导致系统误判并触发远程关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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