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新规公开征求意见,新增按比例惩罚机制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电商新规公开征求意见,新增比例罚机制

相较原版,《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调整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具体而言,其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其他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进一步健全平台责任制度,在当前的定额罚、责令停业整顿的基础上,丰富规制手段,支撑常态化监管;明确监管合力工作机制,包括针对平台经济跨界混业经营,增加线下线上业务归口管理一致原则,强化部门联动、央地协同的一体化监管。


同时《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电商突出违法行为,聚焦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切实回应社会关切;深化电商开放合作,推动电子商务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同国际相通相容,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有序出海,增加对外反制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例如在《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电商平台经营者将规定的义务委托其他经营者协助履行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依法分别承担违反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造成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损失的,电商平台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服务经营者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建立多层级法律责任体系,形成处罚梯次,实现惩戒力度与违法程度相匹配。据了解,为遏制严重违法行为,《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定额罚的处罚上限由原来的200万提高到500万,并新增比例罚机制,对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和特别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最高可按企业上一年度营业额5%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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