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微短剧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互联网内容领域增长最快的内容形式之一。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将简称为《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微短剧的创作、审核、播出及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征求意见稿》中显示,微短剧将按照投资额度和题材等因素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还首次对AI生成微短剧提出明确要求。其中指出,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制作机构和播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依据有关要求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
如今随着生成式AI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AI参与剧本创作、视频生成等应用场景正在不断增多。此前,包括抖音、快手在内的平台已针对AI生成内容建立相应规范,要求创作者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以避免误导用户。
除了内容方面的监管,《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支持外向型微短剧创作生产和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创作提供便利,并支持优秀微短剧实现境内外同步播出。

此外,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日前还发布《管理提示(AI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明确AI微短剧将按照投资额度和题材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其中投资额度达到80万元及以上或主要剧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内容的特殊题材的作品按“重点微短剧”管理,30万元(含)至80万元的一般题材作品按“普通微短剧”管理,投资不足30万元的一般题材作品按“其他微短剧”管理,该标准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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