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整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划定三类行为红线

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方面宣布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秩序。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明确虚假商业营销、虚假违法广告、平台及直播相关违法行为等3类行为红线,覆盖第三方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自建网站、小程序、应用程序等各类网络经营主体,同时压实平台企业、入网食品销售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全链条各环节主体责任。

北京整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划定三类行为红线

具体而言,针对网络食品虚假商业营销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方面指出,普通食品不得宣称具有保健功能,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不得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进行营销等。同时对食品及原料的商标、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采用虚假交易、技术手段营造虚假人气等行为,均在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之列。


针对网络食品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方面指出,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食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保健食品广告则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且必须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或“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用语。


此外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方面指出,此次专项整治还将严厉查处平台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对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审核查验不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报告等问题。而且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也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直播营销人员应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信息,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不得组织、教唆、帮助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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