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发布,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竞争秩序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为《行为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据了解,《行为规则》共计7章29条,从自主定价权、价格标示、价格竞争,以及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等方面出发,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了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并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

新规发布,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竞争秩序

具体而言,在自主定价权方面,《行为规则》中指出,在不同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可依法自主定价。平台经营者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扣除保证金、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下架商品或者服务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包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或者以让利、返现等方式进行促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在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高于在其他销售渠道的价格等。


而在价格竞争方面,《行为规则》中指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方面,《行为规则》中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免密支付服务,以及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时,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同时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价格争议解决规则,公平公正解决价格争议。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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