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方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诉讼可追溯至2015年,彼时京东方面向工商局实名举报阿里扰乱市场秩序。随后在2017年11月,京东方面向北京高院针对阿里提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诉讼,主张阿里滥用了在中国大陆B2C网上零售平台市场的支配地位,其实施的“二选一”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项下的限定交易行为。
同年12月,阿里方面就该案向北京高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该案移送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2月,北京高院作出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驳回阿里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同月,阿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方面驳回阿里上诉,认定北京高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
对此京东方面表示,我们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感谢社会各界对京东维护自身权益、追求公平正义的支持!此次判决不仅是京东反抗‘二选一’垄断行为的一次公正裁决,更是以法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标志性时刻,也将是中国反垄断法治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京东方面还指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二选一’等垄断行为不仅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品牌、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削弱了市场发展的创新和活力。从2017年京东为反抗‘二选一’垄断发起的诉讼,到2023年京东采销打破‘超级主播价格垄断’的行业潜规则,京东始终为品牌和商家谋发展、为消费者争低价。此次判决极大地鼓舞了京东始终坚守正道成功的商业信仰,我们将以更坚定的信心投身到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去”。
阿里方面则回应称,我们已获悉此消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市场监管总局方面也曾对阿里“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据悉,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方面对阿里“二选一”垄断行为重罚182.28亿元。市场监管总局方面指出,经查,自2015年以来,阿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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