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源透露,在过去的一年内,环球音乐集团、索尼音乐娱乐,以及华纳音乐集团等大型唱片公司始终在与字节跳动进行谈判,要求TikTok分享广告收入,并提高支付给他们的版权费。据一家大型唱片公司高管表示,按照与Facebook和YouTube等拥有大量受众的其他平台所达成的类似协议,TikTok应支付比现有协议高出2到10倍的费用。

同时,环球音乐集团首席执行官卢西安・格兰奇 (Lucian Grainge) 也曾在今年10月一次与投资者对话中,提及了TikTok的相关内容。他表示,“我们将努力争取,以便让我们的艺人获得更多报酬。我以前看到过类似的场景,因此我知道最终结果”。
但TikTok全球音乐主管奥勒・奥伯曼(Ole Obermann)则曾在相关声明中表示,“我们致力于在使用版权所有者、词曲作者和艺术家的音乐时为他们创造价值,并为我们达成的交易以及我们在短短几年内为该行业带来日益增多的收入来源感到自豪”。
据了解,出于种种原因,唱片公司最初在向TikTok授权音乐版权时,采用的是“打包”模式,即TikTok只需支付固定费用,即可使得用户能够在创作和分享的视频内容中使用授权音乐,并且这一模式已沿用至今。但据上述消息源透露,随着TikTok用户规模与广告业务迅速增长,唱片公司方面希望改变这一授权方式、以获取更多的收入,其中包括根据使用相应音乐作品的视频内容获得的点播数量,来从广告中获得提成。

对此,咨询公司MIDIA Research分析师穆里根表示,“唱片公司和出版商给了TikTok许可,让他们在弄清楚TikTok如何运作的同时,将他们的音乐目录货币化。现在,他们似乎已经达到了目的”。
据了解,索尼、华纳以及环球与TikTok的现有协议,分别签署于2020年11月、2021年1月和2021年2月,并且这些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两年,因此也意味着这些协议均将到期。但截至目前,尚不清楚相关唱片公司与TikTok的谈判进展。
对此有观点指出,大部分合作往往倾向于在谈判期间短期延长当前协议,而不是立即让合同失效。据悉,TikTok与代表独立唱片公司的音乐数字版权代理机构Merlin签署的协议,就曾在今年年初到期,但双方均已同意短期延长这一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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