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方面宣布,《数字市场法》自11月1日起生效

继此前在今年7月,《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 Act,DMA)获得欧盟27个成员国的一致批准后,日前欧盟方面宣布,该法案将于当地时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据悉,DMA由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12月提出,是欧洲数据保护局(EDPB)发布的“数字服务数据战略包”中的一项,旨在遏制科技行业“守门人”公司(Gatekeeper,即拥有市场主导地位的互联网公司)的市场力量,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反垄断监管力度。


据了解,在正式生效后,DMA将进入关键的实施阶段,并在6个月后(即2023年5月2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后的两个月内,也就是2023年7月3日之前,所有自认为应被归为“看门人”公司的大型科技企业需要主动申报。而欧盟委员会方面则将在接到申报后的45个工作日内,确认这些公司是否符合“看门人”公司的标准。一经确认,这些公司将有6个月的过渡期按照DMA的要求整改相关业务。这也就意味着,按照以上程序,DMA最晚将在2024年3月6日起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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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欧盟委员会方面透露,为能够更好地执行的DMA,目前该机构已开始与利益相关者接触,以确保其有效遵守这一新法案。在未来几个月内,该机构还将与“感兴趣的”利益相关者组织一系列技术研讨会,以评估第三方对遵守DMA规定的“守门人”公司的义务的看法。据悉,第一次研讨会将于2022年12月5日举行。


对此,欧盟反垄断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表示,“DMA将深刻改变数字格局。有了它,欧盟正在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确保公平、透明和可竞争的数字市场。少数大公司手中掌握着巨大的市场力量。在数字市场中享有稳固地位的守门人必须表明他们在公平竞争。我们邀请所有潜在的看门人、他们的竞争对手或消费者组织前来与我们讨论如何最好地实施DMA”。


据悉,在DMA中规定,“守门人”公司必须用户轻松卸载预安装的APP,或更改操作系统、虚拟助手以及网页浏览器的默认设置;允许用户安装或使用与其操作系统相兼容的第三方APP或者商店;确保用户核心平台服务的退订操作与订阅操作一样简单;允许第三方平台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与自己的服务进行交互操作;为在其平台上投放广告的公司提供必要的工具和信息,以便广告商和发布商对其由网守托管的广告进行独立验证;允许业务用户访问使用平台时生成的数据,以及在平台外跟消费者签订合约。


同时,“守门人”公司不得在自己的平台上与业务用户竞争时,使用业务用户的数据;不得将自己的服务或产品恶意排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之前;不得强制应用开发者使用某些服务或框架(包括浏览器引擎、支付系统和身份提供商等);不得未经同意跟踪用户的数据并向其推送广告。


如有违反,相关公司将被处以上一财政年度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多次违规则可能被处以高达全球总营业额20%的罚款。如在八年内至少违反规则3次,欧盟委员则将对其展开市场调查,并在必要时实施行为或结构性补救措施。


此外在DMA中,对“守门人”公司的评判标准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据了解,凡是满足在过去3个财年中,在欧盟年营业额达75亿欧元,或者市值至少为750亿欧元;在欧盟市场每月至少有4500万终端用户;控制至少3个欧盟成员国的一项或多项核心平台服务,例如网上中介服务、在线搜索引擎、社交网络、视频分享平台、号码独立的人际沟通服务、操作系统、云计算、广告服务、网络浏览器、虚拟助理以及人际沟通服务等三项条件的公司,都将被纳入“守门人”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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