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下文简称为FCC)方面批准通过了一项新规定,要求报废卫星必须在任务结束后的5年内,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离开近地轨道,以避免产生过多太空垃圾以及增加碰撞风险。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新规曾遭到一些议员的质疑,并且他们表示这些规定可能会产生“相互冲突的指导标准”,而且没有明确的国会授权。
据悉,按国际电联方面此前制定的相关标准,所有轨道高度低于2000公里的卫星,需要在失效后的25年内脱离轨道。但随着太空垃圾数量的激增,以及相应的危害越来越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机构和相关人士认为这一标准过于宽松,不利于未来航天设备的运转和工作。例如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 (NASA), 就曾在数年前呼吁将25年的期限缩短为5年。
FCC方面此前在今年9月初也曾公布了一份草案,其中显示“低于2000公里的卫星应该在退役后的5年内主动再入大气层烧毁”。同时其还表示,“面对风险的不仅仅是每年2790亿美元的卫星和火箭发射行业,还有依赖这些行业的所有工作岗位。如果不加以制止,轨道碎片可能会影响到所有行业的利益,并减少相应的机遇”。
据有关公开数据显示,目前近地轨道已经有1亿多块太空垃圾在不受控制地飞行,其中既有硬币大小的卫星碎片,也有整个废弃的火箭助推器。并且据相关专家透露,还有部分航天器残骸因为体积太小、无法被追踪。
在日前批准这项新规时,FCC主席杰西卡・罗森沃塞尔表示,“25年时间太长,没有理由再等那么久了,近地轨道上的卫星更是如此”。据其透露,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世界有大约1万颗卫星进入地球轨道,目前其中一半以上已经失效,并被认定为“太空垃圾”。
同时,FCC专员杰弗里·史塔克斯也透露,“假设每年有数千颗新的卫星发射升空,并且每隔5年、10年或者15年补充一次,可一旦任务结束需要25年才能消亡,那么太空碎片积累的速度将迅速增长,而且可能不可持续。有了这个规定,我们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将近地失效卫星的消亡时间减少到不超过5年,我们知道这个时间框架很容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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