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日起,《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下文简称为《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已明确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活动,应当悬挂专用号牌。日前上海市相关部门宣布,自2022年1月24日起将对该市未悬挂专用号牌的快递、外卖使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执法、处罚。
据悉自2021年12月开始,上海市交警部门就已开始对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核(换)发放专用号牌,并且为方便快递、外卖骑手领取专用号牌,在全市共开设了78个电动自行车专用号牌上牌点。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据上海交警方面指出,此次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前期宣传基础上,于2022年1月24日起对该市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执法工作。同时其建议,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个人和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办理领取专用号牌。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换发和新车注册登记专用号牌可在“上海交警”APP上进行预约服务,未经线上预约的,“非机动车登记系统”将锁定无法办理,但如果车辆所有人为年满60周岁、身体残疾、孕妇等特殊情形的,可前往现场办理。
此外,《条例》还聚焦非机动车安全问题,增设了各类条款。其中包括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均应佩戴安全头盔;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夜间应当开启照明装置;以及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不得牵引动物,不得拖挂载人载物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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