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发布,避免过度包装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并将于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该办法中要求,包装邮件快件应坚持实用、安全、环保原则,符合寄递生产作业和保障安全的要求,节约使用资源,避免过度包装、防止污染环境,并禁止使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包装邮件快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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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国家邮政局于2020年1月启动《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企业座谈、实地调研、专家研讨,并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部委、寄递企业、包装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环保组织、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6月30日至7月30日,《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在2021年2月3日由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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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包装选用、包装操作、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在包装选用方面,明确包装选用要求,包括建立实施包装物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包装减量化措施等事项;细化包装操作要求,包括操作规范制定、从业人员培训、包装操作方法、包装回收再利用等;细化监督管理规定,包括邮政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内容、具体检查措施、建立包装编码及溯源管理制度,以及组织评估、信用管理、举报处理等。


在责任方面,未对邮件快件包装实施统一管理,将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快递暂行条例》规定予以处罚。使用包装物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使用有毒物质作为填充材料,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则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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